“真假派遣、外包”的防范,看天津劳务公司分
“真假派遣、外包”的防范,认真,看天津劳务公司分析如何应对这样的情况。一些网友开玩笑说,当上级发布镇压人民的政策时,他们往往会说“我们有政策,有下一个对策”来嘲笑人民的智慧,但现在这种情况出现在劳务派遣公司,不是开玩笑,不仅仅是谴责愤怒。
近年来,职工权益协会收到了大量的报道,一些企业试图规避就业风险,并试图侵犯调度员的权益。然而,业内人士给人们一颗安心丸,一些坏公司打算做“真实、假的外包”的事情,很可能是“钱币的尽头”或“偷鸡不腐蚀大米”。这是一个真实的例子:
近年来,职工权益协会收到了大量的报道,一些企业试图规避就业风险,并试图侵犯调度员的权益。然而,业内人士给人们一颗安心丸,一些坏公司打算做“真实、假的外包”的事情,很可能是“钱币的尽头”或“偷鸡不腐蚀大米”。这是一个真实的例子:

如果我们想获得同工同酬,我们将把外包工资减半。
大学毕业的蒋女士与我市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,并终被派往公司石家庄分公司,负责业务咨询、维修指导、投诉处理等工作。在江女士的陪同下,将近40人被派往公司做这项工作。在《劳动合同法》修正案出台后,江女士和其他人非常高兴地认为,在新的政策下,他们也可以得到与公司全体员工相同的工资。出乎意料的是,我们正在等待公司宣布我们正在考虑解决方案。”“现在我们已经四个月没领工资了。”江女士听说公司的战略是让他们再次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外包合同,这样工资不但会涨,而且还会减半。
“我们不想失去别人看起来不错的工作。我们该怎么办?”江夫人和其他人对此非常焦虑,不知道该怎么办。

工资违约是昂贵的,在总结法律专家的意见后,劳动权益协会发现,公司和人力资源公司通过违反法律和合同成本逃避新的就业政策,很可能“偷鸡不吃米”。
首先,将近40名调度员面临向拖欠工资四个月的工人支付经济补偿和补偿的风险。《劳动法》规定,工资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,不得无故扣除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。否则,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劳动者支付工资。工资和经济补偿可以责令赔偿。
其次,在劳务外包中,公司需要终止与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务派遣协议,面临违约成本。人力资源公司也面临着与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。协商一致的,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,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在中止期间按照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月工资。
这些“非法和违约成本”终将转嫁给雇主、公司,即雇主首先支付人力资源公司。

劳务派遣外包后,劳务关系成为契约关系,理论上没有对人的直接管理权。比如,李女士是从事商务咨询、维修指导、处理投诉等工作,公司很难忽视员工。目前正在审议的《劳务派遣条例》草案规定:“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协议、人力资源合同协议或者人才租赁协议,但用人单位参加劳动管理的,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协议、人力资源合同协议或者人才租赁协议。”
劳务派遣协议应视为劳务派遣协议。也就是说,“虚假外包和实际发行”的方式在未来不会起作用。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派遣规定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;情节严重的,责令改正,被派遣劳动者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。天津劳务公司分析的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